吉人自有天相: 30-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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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拖着何遇上岸时,湿淋淋倒在泥泞的滩涂,他还回过头,想要招呼陈吉把小孩扶到自己背上来,尽快跑去找人、送医院。

    可是,那时候转身,身后哪里还有一个陈吉呢?

    成年后,一无所有的空荡,天地震动的空虚,都顺理成章长久地成了无数次于他噩梦中反复重演的母题。

    一件事做错了,就是做错了。

    无论是因为大意,因为看不清楚还是判断失误,找回陈吉后,不管有没有得到原谅,连云滋总感到亏欠,严重时甚至抬不起头来。

    然而多么不幸运,直到现在,真正两难的抉择仍然没有放过他。

    事实这样残酷地在他面前排开:何遇心脏病发作倒地了,陈吉决定前往焚烧厂,两边的责任强力拉扯,可世上只有一个连云滋。

    挂掉电话,他只能请求陈吉,能不能先去趟医院,作为唯一在本地的监护人,如果需要紧急手术,只有他可以签知情同意书。

    如果是平时,陈吉不可能对连云滋的焦虑、连云滋的眼泪视若无睹,无动于衷。

    可是此时此刻,他什么也感觉不到了。

    如果,人的感情也有适用的强力麻醉剂,他已经陷入被注射致死量的状态,看什么都隔一层真空的玻璃罩,只有一丝执着的理性未灭,知道自己必须去找宋山明。

    焚烧厂,焚烧厂,宋山明要第二次进入焚烧炉,第一次是作为遗体,第二次呢,是作为,是作为……他摸了一下脸,伸手拨开连云滋,向垃圾站外走,连云滋跟上来,拉着他,说的什么他都听不见。

    行至门外,他甩开连云滋,一步跨下三级台阶,沿着大路开始狂奔,跑到转角处,拦下一辆出租车,没等连云滋追过来,催促司机踩油门,迅速消失在路尽头。

    连云滋回到自己车上,将不知道什么时候淌了满脸的眼泪擦干,镇定下来,找回理智,先给在首都出差的孙如岑打电话,通知她迅速回塘城,下飞机直接去人民医院。

    然后,犹豫足足半分钟,选择给付桐打电话。

    今天是工作日,付桐正在报社食堂吃午饭,接到连云滋的来电,听到对方说:

    “付主任,我外甥忽然发病入院,弟弟……一个人跑去南郊垃圾焚烧厂了,能不能帮我,帮我找人去看着他。”

    付桐大吃一惊:“突然发病?怎么会这样……不是本来马上就计划要做手术了吗?”

    连云滋:“嗯,已经通知他妈妈尽快赶回,不过今天可能还是需要我签字,我得先去医院一趟。”

    连云滋:“我弟弟……去焚烧厂找他爷爷的骨灰盒了,他年纪不大,情绪不稳定,我担心……”

    付桐:“什么?找什么?”

    这事儿太荒唐,任谁听了,第一时间都是不敢相信,见多识广的新闻部付主任也不能例外,反问过后,他在电话那边沉默,消化几秒钟,理解了事态之紧急,对连云滋说:

    “行,你放心去,弟弟的事交给我。”

    语言不足以表达感激,连云滋也很相信付桐,两人之间保有充分的在工作中培养的默契,不需要再做更多嘱托,挂掉电话后,他立刻发动车子,往医院开去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每次写比较沉重的情节其实都很不忍心,我发誓再过几章就让哥哥做老婆()

    第37章 小剧场1.阿祥的观察日记

    阿祥第一次见连云滋,很好奇陈吉的态度为什么很奇怪。

    那时候,宋山明新死,他们还住在山村,连云滋时不时气喘吁吁攀登上来,陈吉不太讲话,做冷漠的样子,背地里却对阿祥说:“你看,他很瘦,你要不要保护他?”

    阿祥是一只忠诚的小狗,长相略微潦草,但脑袋是好聪明,听了陈吉的话,从第二个周六开始,它上午准时蹲在山脚登山口等待连云滋。

    连云滋对陈吉好,阿祥喜欢连云滋,出于一只小狗的偏爱,它很大方地将自己的气味分享给连云滋,每一次陪人上山,积极踊跃地用小身体在他的裤腿、脚踝上磨蹭。

    同样地,连云滋的气味、声音,也被狗认真录入熟人簿,到后来,它因伤入住连云滋家,其实并没有像主人们担心的那样不适应。

    在这里,到处是熟悉的令狗安心的气息,有柔软的狗窝、没吃过的小狗饭、好新奇的狗玩具,还有陈吉陪它一起住,可是它听到了陈吉说:“阿祥腿好了,我们就搬走。”

    狗心里很知道,陈吉其实不想走。

    一般的小狗,只能理解被说出口的指令、被表现出来的情绪,但是阿祥不一样,只要一眼,它看出陈吉一定离不开连云滋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没过多久,陈吉的别扭消失了,变得比小狗本狗还粘人。

    哎呀,之前说过的话不作数了,阿祥担心陈吉没有台阶下,伤好后一段时间还在故意瘸腿走。

    直到连云滋把它抱起来,轻言细语说很多话,告诉它,检查都做过,伤已经全好啦,可以放心落地走,不用再怕痛。

    还轻轻地,温柔地捏捏小狗腿关节,让狗感受,一切都是很安全,伤害已经消失,坏人不再出现。

    怎么会有这样好的人类呢?阿祥跳下地面,健康健全地追着尾巴转三圈,心里面对陈吉说对不起。

    好在,陈吉终于还是没有走,而且,两个人身上的气味越来越混杂、相似,不是同用一款洗衣液能达成的效果。

    有一天早饭前,连云滋又跟阿祥讲话,说:“是不是你呀?商量一下,以后梦里不要舔人嘴巴。”

    阿祥汪汪叫,意思是冤枉呢,狗从来都不舔人嘴巴。

    狗是多么聪明的狗,很快,它发现事情的真相,连云滋每天晚上要吃小药片,吃完后沉沉睡去,这个时候趁虚而入的人,当然是陈吉。

    一天晚上,阿祥躲在连云滋的卧室没出去,看到陈吉趁人睡着,竟然在轻轻咬人皮肤薄薄本来没有多少肉的脸颊。

    小狗本狗在成年以后都不会用嘴巴咬人了,阿祥为主人的行为感到几许羞愧。

    还有耳廓,还有耳垂,陈吉也不是热情,也不是兴奋,肢体语言只是在表达不知道如何更进一步地亲密。

    而阿祥伏在床下,按兵不动,直到床上人开始用嘴唇接触嘴唇,才开始用小狗头轻轻地撞床头木质的床脚。

    陈吉停下动作,翻身看过来,于黑暗中与湿亮的小狗眼对视,小狗发出呜呜嗯嗯的声音,表示:连云滋不叫舔他的嘴唇。

    陈吉坐起来,长臂一伸将小狗捞起来,拍拍狗肚皮上可能存在的灰尘,掀开被子,放在自己膝上。

    “你看,他多好,你也要爱他。”

    “哼哼。”阿祥说,不敢发出大声的狗叫,怕惊扰旁边睡着的人。

    有一天我要揭发你。狗其实在心里想,怎么可以让小狗背锅呢?

    而且,保护连云滋,不也是陈吉的要求吗?这一项命令,就连陈吉本人也不可以收回,不可以违逆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本来想写日记体来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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