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蓝色监狱/蓝锁]三余一定律: 172、今夜无人坠入爱河-B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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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,夹在寻欢作乐的男女之中不算太显眼。但一首又一首,台上的主唱注意到了不去跳舞喝酒,只把这当练歌房的她,哈哈大笑地通过人群把话筒传过来。

    明石爱理哪经得起这种/挑/逗,立刻跳了起来站在座位上开唱。

    我望着她一只脚已经踩上了桌面,淡定地伸手把凛往我的方向拉,免得她踩到他的头。

    这边的动静引来了许多目光,她的熟人狂吹口哨欢呼成片,更大程度地鼓动了这人来疯,五颜六色的灯落在她身上,混合出迷幻绚烂的色彩,她本身也就像是一种无法定义的迷幻。一段唱罢,她已经完全站到了桌子上,在鼓掌声中假装脱帽致敬。

    来吧!

    在间奏声中,那个白痴主唱笑出了一口白牙,向她伸出了手。

    我心中升起不妙的预感,果然见明石爱理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那个简陋的舞台,抬腿走过去。

    ——可她并没有打算从桌子下来。前方空无一物。

    我眼疾手快地扯过了隔壁桌给她垫脚,玻璃杯和杂物乒铃乓啷地滚落到地上砸得粉碎,酒液泼在桌子上地上我的裤腿上,一阵怒意横上心头,疯子!她抬脚的时候从不往下看,盲目地把其他的事情全部都甩给了我,万一我没反应过来呢?

    她玩到兴头上,怎么可能会去考虑这些,甚至荒腔走板的唱调还在继续。

    “betterthanbirdsofafeatheryouandme(你和我要知道我们天生绝配)”

    玻璃炸裂的声音像是尖叫,宣告着风暴席卷。那些本就没有偏移的目光追着她,有些人觉得好玩,有些人皱起了眉头,有些人想要记录,有些人想要逃离。但总有下一个人把桌子推到她的脚下。

    “wechangetheweatheryeah(我们可以呼风唤雨)

    i’mfeelingheatindecemberwhenyou’reroundme(有你在我身边即使是寒冬也觉得温暖)”

    她促狭地加快了节奏,两步并作一步,用钥匙开启了惊呼声和笑声的匣子,她绝不低头、绝不张望,只是往前走,盲目且狂妄地相信自己能够影响一切,一切也应该为她铺路。

    “i’vebeendancingontopofcarsandstumbingoutofbars(我曾在车顶舞蹈狂欢跌跌撞撞走出酒吧)

    ifollowyouthroughthedarkcan’tgetenough(跟着你走出无边黑暗即使这样还不足够描述)”

    醉醺醺地向她伸出的手,被她轻松避开。伸出等待击掌的回应,被她一掠而过。谢谢、谢谢。她笑得狂放。

    谁能拦住她?

    整个世界都被她踩在脚下。

    “you’rethemedicineandthepainthetattoinsidemybrain(你是我治愈伤痛的良药是烙□□底的印记)

    andbabyyouknowit’sobvious(亲爱的你知道就是这么显而易见)”

    那个引起一切事端的白痴主唱傻愣愣地站在舞台上,忍不住倾身向她探出手,让她搭上一把,她却已经自己跳上了舞台,踩在吱嘎吱嘎作响的舞台上轻快地旋了半个圈,那声音被话筒收录进去,也像是踩下的重重节拍。

    亲爱的,我是个为你着迷的傻瓜。她近乎亲昵地唱道,视线像游鱼一样穿梭在群魔乱舞的人群中,精准地捕捉到了我的视线,她的眼睛,摇摇晃晃的灯光,鳄鱼的眼泪和吻。

    啊。一个吻。

    她微微眯起眼睛,那点灯光也就全部都被盛走了,她望着我,只望着我,轻佻地吹了声口哨,唱出那句:saythewordandillgoanywhereblindly(说出那句话我就愿意随你去往海角天涯),imasuckerforyou(我就是个为你着迷的傻瓜)

    同样摇摇晃晃的谎言。我想。

    这里会相信这句话的人只有她跟我。

    要我说,聚会主办人请乐队给出的酬劳应该分给明石爱理一半,后半程整支乐队几乎都变成了她的伴奏,她就算跟不上也乐呵呵地帮人打节拍凑热闹。所有的曲子结束,从主唱到鼓手都跟她加了好友,吉他手拜托台下的某个中卫帮他们合影,把自己的备用吉他借给她拍照,她压根不会弹,用这玩意来挡半边脸倒是挡得相当顺手,其他人完全没发现,还在开开心心地在手机前乱喊着什么口号。

    人群终于散去的时候,明石爱理蹲在舞台边看着某个方向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我终于向她走去,伸出手,她打量着我的手,像是在研究什么,下一秒她把脸贴到我的掌心上,又握住我的手背,侧着头眼睛很安静地眨着,但这种安静只是欺骗性的假象,我很清楚。

    “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这样说着的人连动都没动一下,的确有人请她喝酒,但我看得分明,她连一口都没有喝,拒绝得畅快,所以压根不存在什么醉酒。我跟她僵持了几秒,抽出手,往前走了几步,环住她的腰和大腿把她从那个简陋的木台上抱下来,她搭住我的肩膀,湿漉漉的脸蛋贴着我的耳朵,她像是发现新大陆那般,用手指拨弄着我的鬓发,露出整个耳朵。然后她亲了上来,耳蜗也变得湿漉漉的。

    我忍受着这种异样的感觉,告诉自己她只是个借着兴致发疯的混蛋,把她丢下去这人肯定要更加借题发挥,不留情面啪地一巴掌拍在她尾椎骨的位置:“少发疯!我不想在这里发生些什么,卫生间太脏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…”

    想些什么呢。明石爱理说完后沉默了一下,丝毫没有反省的意思,贴着我的耳朵断断续续地笑了起来,热气从鼓膜钻进骨头的缝隙里,轻飘飘地令灵魂为之震颤。

    疯子。

    好在她很快就放弃了寻欢作乐,回到卡座发现凛还趴在桌子上睡得有点难受,也不可能继续在这呆下去了。最后还是我把他背到了车库,在他半睡半醒地趴在我背上的时候警告他,要是吐在我背上或者是我车里,我就把他放生。

    大概凛是真的听了进去,下车的时候干呕了一声,在我和明石爱理警惕的目光里并没有真的吐出来。

    但他还不如早点消停了,露出难受的表情躺在沙发上。明石爱理几次把他掰成侧躺过了一会他又自己翻身,她怕他半夜想吐被堵住喉咙——那是喝得烂醉的人才会出现的情况。他就喝了一杯酒精含量最多比啤酒高一些的饮料,只是一口气喝得太急……我无语地吐槽。可架不住明石爱理非要关心。

    于是我跟她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。

    我是挺想坐沙发的,但凛一长条躺上去,压根没留任何空位。我不得不坐在地毯上,那是明石爱理最喜欢坐的地方。我跟她争辩地毯为什么叫地毯,就是因为这是铺在地上供人踩而不是坐的,她嗤之以鼻说我教条主义,谁把功能规定得那么一板一眼?下一步是不是垃圾桶里不能放垃圾,床上不能放被子,你跟马狼照英过日子去吧。

    他习惯确实比你好得多。我说。

    她冲我翻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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