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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小说www.10xiaoshuo.cc提供的《炮灰不配合[快穿]》 60-70(第8/15页)
么奇葩技能?
不过这些都不重要,原身这个特点倒是很符合千羽的心意。她只会吃,不会做。
“我不做饭,帮你打个下手还行的,我会烧火,还会淘米洗菜。”
千羽积极主动地自荐,她总得干点什么,帮着分担一下,这些家务全都丢给一个只比自己大了几分钟的姐姐,她却坐享其成,脸皮再厚实也过意不去。再说原身虽然没有姐姐那么勤快能干,倒也会干家务活,毕竟一个农家姑娘,即便爹和姐姐再宠着她,该会的也必须得会。
“……好。”
秦凌岚会心一笑,心里头软软的,暖暖的。
姐妹俩一通忙活,做了顿简单的早饭。并不浓稠的糙米粥,一小碟酱菜,一盘炒小青菜。
正好秦老爹起来了,父女三人围桌而坐,安静地吃了早饭。
千羽实在没胃口,只喝了几口米汤,就将剩下的半碗粥都匀给了秦爹,他一个大男人只吃那么点肯定吃不饱,却迎来老爹和姐姐不解又担心的眼神。
她只好解释说自己刚退烧没什么胃口,才勉强敷衍过去。
怀着身孕的身体本来就味蕾奇特,这会儿的她就特别想吃一碗足量足料的酸辣肥肠粉,面对桌上口味清淡的粗糙饭菜,怎么都无法下咽。
“今几个我再去撒几网,捕些鱼好拿去城里换点米,如今的米价涨的厉害,一石普通的白米就要二两银子,唉!也不知道朝廷的救济粮什么时候能发下来。”
秦老爹交代完,拿了个大沿草帽扣在头上,将渔网放进篓子里背好,拿起船桨就往大门外走。杏花坞依水而居,没多少土地,村民大多靠在镜湖打鱼为生,秦爹就是靠这个手艺将两个闺女拉扯大。
千羽追了两步,本想说要跟着一起去,想想还是算了,她还有别的事儿要做。
这边的秦老爹刚走出大门没多远,迎面就遇上了来寻他的族弟妹,说是弟妹,其实就是辈分低,岁数比他还大出一轮,和他那去世的老娘差不多。
秦爹想躲开这人,可左右瞄瞄无处可躲,只能硬着头皮同她打了招呼,脚步却一直没停。
老太太秦李氏,在杏花坞出了名的刁钻难缠,被她盯住,不扯层皮下来都不算完。
昨几个秦李氏上门,先是给他戴了好大一顶高帽,把他好顿夸,东拉西扯了小半天才表明来意。
杏花坞是秦氏一族的族地,居住着主支和各分支的秦姓人,族里的一应事物都归族长和各位族老掌管,可谓是权利颇大,利用权利给自家儿孙牟利也屡见不鲜。
大族老的小孙子到了成亲年龄,定了亲,选了日子,老宅的房子却不够住。杏花坞土地有限,即便想要扩建个几间房也没有多余空间。
大族老想儿孙们都能住在身边,即便不能住一个屋檐下,那同住一个村也好,于是就相中了他们家的房子,想用杏花坞外靠近县城的芦花村里三间瓦房同他置换。
秦爹一口回绝了,他家正房加厢房一共七间房,还独门独院的,拿三间瓦房就想换走?还让他们一家迁出族地,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!
呸,说什么置换,还不是看自家这一支渐渐凋零,到他这一代更是无人为继,以此为借口,想要以势压人罢了。
他就知道他们不达目的不会善罢甘休,这不,又找上门了。
作者有话说:
无
第66章 四爷的白月光3 “他大
“他大伯, 昨几个和你说的事儿你觉的怎样?秦孝祖那孩子是个好的,住了你的房子,叫你一声叔, 以后你这家里家外有个重活累活也能给你搭把手, 等你老了那天, 还能给你打帆儿摔盆, 不比闺女强?这闺女啊, 再如何亲生也靠不住,嫁出去就成了别人家的人, 等你老了那天,还不是得靠着族里这些子侄养老送终, 你可要想清楚, 别犯傻。唉唉我说, 你走慢点……”
老太太惦着小脚, 一步三摇地追在秦爹身后,这嘴就跟炒豆子似的一刻也没停歇过。
见秦爹越走越快, 她的小脚跟不上, 累得直喘粗气,出了一脑门子汗, 又急又气,差点就忍不住骂人。
哼,若不是这事儿还没个准信……
秦爹丢下一句“你回吧, 我得好好想想。”就走远了。
他很烦, 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答应吧, 他不甘不愿也不想,家里的房子是孩子她娘还活着的时候盖的,他们夫妻俩风里来雨里去的打了五六年的鱼, 才攒够钱盖了现在的房子,后来家里又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,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,直到女儿九岁那年,孩儿她娘一场风寒没熬过,扔下他们父女三个走了。
那里有他们一家四口太多开心美好的回忆,他舍不得。
不答应吧,对方在族里有权有势,有的是法子让他们父女三人在杏花坞待不下去,到那时候,别说还换给他们三间房,估计就是一片瓦他们也得不到。
屋漏偏逢连夜雨。
忙碌了大半天的秦爹沮丧地看着篓子里那十来条一指大小的鱼,无奈地叹了口气,换米的计划泡汤了,家里的米缸眼看就见了底,可怎么办呦!
在家的千羽和秦凌岚也没闲着,趁着天好,姐妹俩将家里的床单被褥全部拆洗了一遍,又将屋里屋外彻底擦洗了一番。
前些日子洪水漫进屋里,虽然很快褪去,可一些木制的家具和墙角墙面还是被水泡的潮湿发霉,好些地方还长了青苔和蘑菇。
忙完这些之后,俩人又合力摘了半篓子杏子,那酸酸甜甜的滋味,总算是安慰了一下千羽那闹腾不休的胃。
千羽手里拿着四爷给原身的那块玉佩,对着光细看。
上好的羊脂白玉,手感细腻柔滑,莹润又有光泽,婴儿手掌那么大,上面只雕着祥云和蝙蝠,并不是什么彰显身份的图样,看着就是一块品相不错又有些价值的玉,也是秦凌薇全部家当中最值钱的一个。
秦凌岚看到玉佩后,缝补衣裳的手一顿,眼神有了些微妙的变化,似惊讶,似失落,又像还有点难过。
“这玉佩,怎么……?”
她认得,这是那位艾四爷随身戴着的玉佩,怎么会在小妹手里?想起那些日子小妹对四爷无微不至的照顾,想起四爷对待小妹态度上的那一丝不同,心思敏感细腻的她,感觉胸口有点闷闷的。
千羽像是没察觉她的情绪变化,扬了扬手里的玉佩,笑着说:“哦,你说这个啊,四爷离开前给的,我看这玉质地不错,应当值几个钱,要不就当了买米吧?”
不知道他留下玉佩是作为定情信物还是什么,反正当时的他浑身上下就只玉佩这一个值钱物件,顺手就给了秦凌薇,也可能是赏赐奴才习惯了,顺手为之。
不管是什么,千羽可不想留着这玩意儿,不能吃也不能喝,看着就闹心,还不如换成银子,缓解一下家里就要揭不开锅的窘迫。
“当、当了?”
秦凌岚吃惊的睁大眼睛,不可思议地看向千羽。既然是四爷送的礼物,那自然应该慎重保管,好好珍藏,即便日后再无交集,留个念想也好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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